公共設施:客廳、飲水機、液晶電視、第四台有線電視頻道。
附設停車場地,週邊環境停車便利。
提供精緻早餐券。
提供花蓮旅遊資訊服務。
代售海洋公園、兆豐農場門票及賞鯨船票。

元旦、連續假日注意事項:請於訂房後3日內或入住3天前(不含入住當天)匯款,逾期將不予保留,不會另行通知,自動取消。
確定訂房後,請於1~3日內預付房價50%之訂金於指定帳戶,並至匯款通知回覆資料以保障權益、若超過保留時間而未收到訂金及回
  覆資料、將視同放棄取消訂房
匯款銀行:花蓮二信 - 美崙分社
戶  名:張蓉珍
代  號:216
帳  號:040-004-00293951

進房時間15:00以後 (請勿超過晚上10:00),退房時間11:00以前。
為提升住宿品質,請依訂房人數入住、如有超出人數則另加收費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館內全面禁煙、禁止喧嘩、喝酒、吃檳榔,公共區域夜間請保持安靜,謝謝合作!
為維持室內環境品質及安全考量,全館嚴禁炊煮行為,並禁止使用非客房配置之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、如發現左列情
  事、民宿業者有權拒絕旅客入住、亦不退費。
特別聲明:為維護其他客人之權益,尚未開放寵物入住,並禁止於房內吸菸、喝酒、喧嘩,且嚴禁烤肉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
  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訂房後取消訂房,按照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標準,依取消日期離住宿日期的遠近退還一定比例訂金:
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:住宿前14日取消天,退還訂金100%;住宿前10~13日取消天,退還訂金70%
              住宿前7~9日取消天,退還訂金50%;住宿前4~6日取消天,退還訂金40%
              住宿前2~3日取消天,退還訂金30%;住宿前1日日取消天,退還訂金20%
住宿當日因個人因素更改房間數或住宿天數或取消訂房者,訂金恕不退還,敬請見諒。

 

璞舍Tel:0915-481552.Line ID:076153241 張小姐 (AM08:00~PM11:00).花蓮市東興三街10號•FB粉絲團:璞舍花蓮民宿.歡迎使用國民旅遊卡.本民宿為合法民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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